昆山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申报补助及内容
2020-07-07 发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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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是技术转移?昆山市技术转移申报成功后有补助。关于技术转移可登录雅谷网,雅谷网-专注技术转移、成果转化的专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。借助“互联网 + 人工智能 + 科技服务”模式,线上与线下相结合为企业提供技术转移、知识产权代理、运维、软件开发等科技服务工作。
技术转移机构是指在苏州市注册,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目的,为促成他人技术交易而从事居间、经纪或者代理活动并取得合理佣金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民办非企业。技术转移机构须列入苏州市科技服务业统计名录并按《国家科技服务业统计分类》要求填报数据。
(技术转移机构补助标准)技术转移机构为我市企业引进、促成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,最高按技术合同交易额的3%,给予每年最高30万元补助。
(技术经纪人挂靠)技术经纪(经理)人补助由挂靠的技术转移机构负责申报(公务员除外)。对承担技术经纪(经理)人挂靠的技术转移机构,根据挂靠成效给予补助。
(职责分工)市科技局负责全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补助的统筹、协调、指导和监督,委托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组织开展全市技术转移服务活动。补助项目常年备案、集中受理。申报主体根据年度申报通知提出申请,由所在地科技部门审核通过后推荐,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组织形式审查、专家咨询等环节,公示无异议后予以支持。
(联动支持)省技术转移奖补资金纳入市级技术转移体系建设补助经费统筹使用。同时,按现行财政体制分级承担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补助经费。其中,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由市和各市(县)、区按比例联动支持,具体为:姑苏区2:1,其他区1:1,各市(县)1:3。科技成果输出单位、技术转移机构补助经费由市、市(县)按1:2联动支持。已获市本级其他科技计划补助的,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。
(拨付方式)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采取两次拨款方式。立项当年先拨付不超过30%的补助经费;项目完成合同约定任务、按照规定程序审核通过验收的,一次性拨付剩余补助经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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